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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CASE STUDY

案例分析​
新大地IPO
来源: | 作者:id31604667 | 发布时间: 2016-10-17 | 1074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例点评
行业风险
第一、现有低产油茶林面积较大,改造压力较重
  油茶林与其它经济林相比,效益相对较低。油茶林品种老化,经营粗放,在油茶主产区是一个共性问题,只有通过大面积的优良油茶品种更新换代造林,油茶潜在的资源优势才能转化为产业优势。目前,全国油茶主产区油茶种植面积5,080 万亩,其中高产油茶林面积仅1,567 余万亩,良种推广率约30%,其主要原因在于大面积的推广应用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且由于油茶树的生长特性,从种植到丰产一般需要5~8 年的时间,投资回收期一般长达八到十年。
第二、消费者认知度不高,市场拓展压力较大
  油茶籽油被誉为“东方橄榄油”,其化学组成、脂肪酸比例与橄榄油相似,一些指标还要优于橄榄油。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橄榄油特性的认识却远远高于对茶油的认识,一般认为橄榄油是高品质油,而对茶油的认识和了解甚少,只是在油茶主产区人们才对其有一定的了解,我国北方和西部大多数地区对茶油基本处于陌生状态。
  由于目前我国油茶的产业化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尚处于培育期,消费者对油茶籽油的认知度不高,且油茶籽油的成本较高,其市场价格比目前主流草本类食用油高出2~3 倍,油茶籽油的主要消费对象为中高收入人群,其消费量占我国食用油总量的比例很低。
第三、精炼茶油的质量及安全风险
   2010 年,个别茶油生产企业的产品出现了苯并(a)芘含量超标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对油茶行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第四、原材料价格波动
    油茶与其他果树等经济型作物类似,油茶果的产量会出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化,即果树的“大小年”现象。一般情况下,油茶果的产量会在年度间呈现高低交替的规律,油茶籽价格也会随着油茶果产量的波动而波动。
第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自2007 年度起,茶粕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11年度、2010 年度和2009 年度,新大地茶粕销售收入免征的增值税分别为180.65万元、168.40 万元和140.51 万元。2011 年度、2010 年度和2009 年度,新大地销售油茶苗收入免征的增值税分别为40.04 万元、30.88 万元、7.47 万元。新大地2010 年开始生产有机肥,2011 年度和2010 年度免征的增值税分别为133.49 万元、29.23 万元。
   2011 年度、2010 年度和2009 年度,新大地的上述增值税减免对净利润的影响合计为206.81 万元、74.42 万元和7.73 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77%、3.30%和0.54%。如国家上述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会给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企业自身的风险
第一、原材料集中采购、跨年采购风险
     新大地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油茶籽和茶饼,油茶籽收获具有季节性。由于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采购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公司原材料采购款需要即时支付,因此在原材料采购季节,企业需要筹集足够的采购资金,并需要具有较强的资金管理和资金调度能力。若公司因资金筹集、调度等原因影响了当年的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实施,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完成当年及次年的生产任务和销售任务,影响公司的利润增长和业务发展。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模式的特点,公司需根据当年的市场情况以及自身情况计划下一年的生产以及采购规模。在公司制订次年的采购计划后,存在次年原材料市场的供需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若这种变化对公司不利,则会对公司次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产生消极影响。
第二、行业竞争短板风险
      看产能,新大地目前年产精炼茶油1500吨,而湖南金浩年产4.2万吨,江西青龙高科也已建成年产1.6万吨冷榨茶油生产线、年产2.1万吨浸出生产线、年产1.8万吨精炼茶油生产线各一条。
 新大地本次募集资金的第一个项目是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项目,新大地的产能规模不及龙头企业的十分之一,明显缺乏市场竞争力。
  论品牌,新大地的主打品牌——“曼陀神露”系列商标,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初才陆续注册生效。目前广州市场茶油的品牌包括金龙鱼、25度、金世本香和福临门等,分别来自益海嘉里食品、广东宝华农业、江西万华科技和中粮集团。公开资料显示,湖南金浩、江西青龙高科等龙头企业均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有着近20年的品牌积淀,“金浩”、“润心”等品牌已成为全国茶油行业的著名品牌,市场占有率稳居前列。
      大众消费品的核心资源就是品牌,从普通商标到品牌认知刚刚起步的新大地,比起品牌家喻户晓的行业龙头,毫无优势可言。
      说渠道,新大地唯一一家自营销售公司去年8月19日才在广东梅州注册成立,梅州之外没有设立任何销售分支机构,剔除6位无法确认身份的自然人外,30家经销商有将近70%都在公司所在地广东梅州,对于茶油这样的消费品,没有一张强大的销售网络,新大地巨额的收入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2008 年以前,公司的销售收入全部集中在广东省境内。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和销售渠道的建设,2011年度、2010 年度和2009 年度,公司在广东省外的销售份额逐年增加,分别为18.95%、16.97%和3.48%。尽管如此,公司在广东省内的销售额仍占大多数。湖南金浩、江西青龙高科这两家龙头企业的销售渠道,从全国各地的分公司到连锁专卖店,再到KA卖场(大型商超)、BC店和团购销售队伍,无一例外地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密集分销网络。相较之下,新大地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地域性风险。
       新大地产品以广东市场销售为主,2011年销售占比高达81.05%。然而,广州市场却发现新大地茶油并不多见。在广州友谊、广百百货、天河城百货、百佳超市、华润万家、吉之岛等市内6家主流商超发现,仅华润万家有新大地茶油在售,并且只有一种规格产品陈设在货架上——2L装曼佗神露茶油,售价141元/瓶。据其官网显示,该公司曼佗茶油系列分为9个产品。同时,即使在华润万家,新大地申报稿中提及的竞争对手——湖南金浩油茶股份有限公司的品牌金浩茶油,也占据了明显的销售优势:不仅有6个不同规格、品种的茶油产品供消费者选择,而且摆放在更为显眼的位置。
       新大地披露的4个募投项目其中之一就为“营销渠道建设项目”,计划投资达3500万元,建设期3年。第一年在广州、深圳建设6家直营专卖店,广东地区建设形成10人的骨干营销队伍,并在广州、深圳设立2家销售分支机构;第二年构建北京、上海分支机构,并在中山、东莞、珠海、佛山、汕头、惠州等地新建6家专卖店,在广东入驻200家超市,新建经销店50家,网络销售平台2个,形成广东地区250家销售终端网点的市场营销网络;第三年使广东省内经销店总数达到200家以上,入驻超市800家以上。并借助北京、上海的分支机构在两地周边大中城市分别新建经销店9家;开发网络经销渠道50家,使产品市场营销终端网点达到1000家以上。
明知产品有地域性风险,但在募投项目安排仍以广东地区为重。即使在如今被称为“主战场”的广东地区,终端商超销售渠道仍未铺开。而竞争对手已经大举杀入,除了主要竞争对手金浩外,金世本香铺货较广,在广百百货、天河城和吉之岛等商超都有销售。面对长达3年的建设期,新大地的募资不得不让人担心。
清客户,在新大地最近3年的前十大客户中,找不到一家大型商超卖场 (仅2009年出现了唯一一家当地的小型KA卖场——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但后者在当年仅实现57.48万元的茶油销售后便没了下文),反而是个人大户频频出现,还有一批神秘的法人客户走马灯似的换人。
第三、巨额关联交易被隐瞒风险  
频现个人大额交易 神秘大户无从寻找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情况来看,新大地公司却与自然人发生了大量的大额交易,其中不乏以经销商身份现身前十大客户的自然人。
第一大客户——林昭青无法查找到,截至2011年底,新大地公司一共有30家经销商,其中包括6位自然人。同时,在最近三年的前十大客户名单中,自然人客户的单一销售金额少则数十万元,多则800多万元。其中,最为抢眼的非林昭青莫属。他不仅是新大地公司2009年第二大客户,而且在随后的2010年和2011年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他在最近3年累计实现的销售金额高达1474万元,是最近3年新大地公司的第一大客户。
资料显示,林昭青疑似紧邻梅州市的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西社的一家名为“广东粤青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茶粕、茶饼销售企业的法人代表,但记者无法查找到该人。需要指出的是,若上述网络资料成立的话,则意味着新大地将与其最大客户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存在销售风险,这将是IPO的一大隐患。
核心客户王刚——有三个疑似“马甲”,自然人黄刚于2008年成为新大地公司的第10位经销商,第二年跻身第六大客户。紧随其后,萍乡市恒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仙山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分别跻身新大地公司的第十大客户、第二大客户。工商信息显示,萍乡市恒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黄刚,出资人亦为黄刚;长沙仙山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同样是黄刚,出资人为黄刚、章万珊。如果这三个黄刚为同一人的话,那么自然人黄刚、萍乡市恒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仙山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这三家新大地公司的核心客户不过是同一人控制的三个“马甲”。
梅州榨油的“彭永平”——坚决予以否认与新大地交易,招股书显示,他并非新大地公司的经销商,2010年却以购买茶粕115.65万元跻身第九大客户。梅州市下辖的兴宁市洋里白马龙路口有家曾经从事榨油作坊的个体户就叫“彭永平”。早在两年前他就已经转行从事织机零件销售,2010年并没有与新大地公司发生过任何生意往来。对于新大地公司所披露的2010年115万元茶粕交易额,彭永平在电话中坚决予以否认。
法人客户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马家军”跻身大客户名单
    四大客户都来自新大地公司所在地梅州市,包括梅州市曼佗神露山茶油专卖店、梅州市维顺农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康之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梅州志联实业有限公司,这其中也存在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
梅州市曼陀神露山茶油专卖店——专卖店是公司开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梅州市曼陀神露山茶油专卖店为个体工商户,出资人为邹琼,公司对该专卖店的销售模式是经销。而在最近三年的前十大客户名单中,上述专卖店的出资人始终是自然人邹琼,并且“不存在关联关系”。
工商资料显示,茶油专卖店此前的出资人为黄双燕,注册号为441402600087288,发照日期为2010年5月19日,目前状态为“已注销”。此后,茶油专卖店于2010年6月2日摇身一变,注册号变为441402600188354,出资人也由黄双燕变成了邹琼,经营场所未变。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邹琼只是在新大地上班的一名员工,专卖店是公司的。
招股书所披露的2009年该店出资人即为邹琼实为虚假记载,刻意隐瞒了该专卖店原为黄双燕所有的事实。
隐瞒关联关系,隐藏关联交易,这样的招股书,已构成严重的虚假陈述。
北京三大客户牵扯董秘和注会
在偌大的北京城,新大地公司新增的三家“前十大客户”,无一例外地“扎堆”在董秘赵罡、注会赵合宇旗下的企业注册地和办公地,甚至还与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出现了全部扎堆。作为新大地公司2011年度的第三大客户,和风大地居然与董秘赵罡实际控制的企业注册地址完全一致,这至少说明该客户关联关系被隐瞒不报,甚至极有可能是精心策划出的“大客户”。
第四、收入成本核算不合理不合逻辑风险
      离奇的成本核算
超低的人工成本, 招股书显示, 2009年末-2011年末,新大地在册员工分别为51人、66人和91人。加上临时用工和劳务派遣用工,报告期内实际总用工人数分别为71人、92人和121人。
公司2011年收入达12356万元、净利润为3583万元,公司人均创收102万元、创利29.61万元。而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2011年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59万元,仅占同期营业收入的2.9%。公司员工人均收入仅2.9万元,而招股书披露,公司12名董、监、高职员2011年共计领薪84.73万元。撇除后,2011年新大地员工的人均薪酬只有2.51万元,和公司丰厚的利润形成极大对比,这让人怀疑新大地是不是有虚增利润之疑?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家全产业链的油茶企业,新大地种植、加工环节的生产工人只有26人,销售人员也有20人。这样的一家“小规模”企业,却自称2011年实际生产精炼茶油1164.04吨,在广东省排名第一。
总成本低于直接材料成本,根据新大地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精炼茶油去年的销售单价为52684元/吨,按照去年36.19%的毛利率计算,营业成本为33618元/吨,这其中包含了三大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但离奇的是,即便是这三项之和(33618元/吨),也大幅低于直接材料(35721元/吨)一个单项的数值。表显示的生产成本,竟然不够买材料的钱。这样的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让人疑惑。
售价低于成本,既然新大地去年的直接成本为35721元/吨 (油茶籽压榨)和40883元/吨 (茶饼浸出),按照茶油0.915g/ml的密度折算,1吨精炼油约1093升,那么用油茶籽、茶饼生产精炼油的原料成本就分别高达16.34元/500ml和18.70元/500ml。
但是,根据记者实地调查的结果,新大地公司的经销商提货价格低至16.40元/500ml。
疑问产生了:经销商的提货价竟低于生产一桶油的直接原料成本。那么,人工成本、包装成本、房租、设备折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税费又到哪里去了呢?新大地公司的这份招股说明书揭示的财报奇迹,令人叹为观止。
毛利畸高风险
在生产规模远逊于行业龙头、品牌建设处于初创培育期、营销渠道尚未有效打开的情况下,最近3年里,新大地公司的业绩出现了井喷式“高成长”,毛利率水平不仅远高于食用油加工行业上市公司,还大大超出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大地公司最近3年的茶油毛利率,分别高达60.66%、43.50%和36.19%。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从事食用油加工业务的主要有东凌粮油、西王食品、金健米业等上市公司,最近3年对应的食用油加工业务毛利率普遍在6%上下波动,除了以加工玉米油为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西王食品最近两年的毛利率分别为20.86%、18.57%,其他几家基本上维持在5%~7%之间。显然,同属于粮油食品加工行业的新大地公司,最近3年毛利率指标均远超精炼食用油行业平均水平。
尽管新大地公司解释称,茶油加工企业的平均毛利率高于食用植物油加工业的平均毛利率,但是其毛利率还是远高于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的平均水平。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近几年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的平均毛利率在20%~25%,而新大地公司的毛利率最高却达60%。由此可见,新大地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不仅远远高出了食用油加工行业的上市公司,甚至还超出全国规模以上茶油加工企业80%~142%。对此,招股说明书未给出任何合理的解释。
茶粕用量数据打架,有机肥涉嫌虚增巨额利润
       从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年产有机肥6万吨的募投项目情况来看,新大地公司所生产的有机肥中,仅茶粕一项原料的需求比例就高达45%。


      一方面,如果新大地公司有机肥的实际销售数据属实,那么按照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高达2441吨、9312吨的有机肥销量,对应的茶粕使用量分别为1098吨、4191吨,较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多出1033.59吨、4072.48吨。这意味着,茶粕的成本被少计了,同期茶粕的均价分别为1427.94元/吨、1552.94元/吨,根据差额计算,仅茶粕方面就将少计成本147.59万元和632.43万元,短短两年累计少计成本807.63万元。
  另一方面,若使用的茶粕量属实,那么有机肥的产量和售量就存在大量虚增。按有机肥中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在分别仅耗用64.82吨和118.14吨茶粕的情况下,2010年度、2011年度能生产出的有机肥仅为144.04吨、262.53吨,对应虚增有机肥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296.86吨、9049.96吨。考虑到同期有机肥的销售均价分别为1049.29元/吨、1102.63元/吨,仅在茶粕有机肥方面,2010年度、2011年度就分别虚增收入241.01万元、997.88万元,短短两年累计虚增收入1238.89万元。
一位资深财务专家表示,这样的数据打架,往往意味着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目的只有一个——虚增利润。
大量的现金结算
      在新大地的采购中,所谓的收购发票只能算是收购票据。因为通常意义上的发票是供货方开给采购方,而新大地却是自己开给自己的。现金结算,可以说是IPO规范运作的头等忌讳之一。因为现金结算下收入和成本难以核实,存在‘假账’风险。
       招股书显示,2011年,公司开通了工商银行网银系统,由公司将原材料采购款通过网银系统直接转账至农户个人的银行卡上,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使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现金交易占比进一步降低。令人不解的是,新大地在2008年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开始冲刺IPO,但为什么在可以转账结算的情况下仍选择现金结算?
       农业企业、种养殖业不能提供成本资料,会计核算很难规范,普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特别是大量现金结算容易产生舞弊,原始凭证与真实交易有严重背离等问题,应该谨慎看待这类企业的财务数据。
第五、签字注会竟为第三大股东总裁,兼职执业涉嫌违法
       身为大昂集团总裁、中兴新世纪董事长、法人代表的赵合宇,不仅通过挂靠具备证券资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同时还对自己担任高管的公司的参股企业执行审计业务。不难想象,这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
       赵合宇涉嫌同时在中兴新世纪、立信两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五)的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赵合宇在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同时担任大昂集团总裁,因此有充分理由质疑大昂集团持有被审计单位新大地公司股票的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一)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在大昂集团持有新大地公司股票的情况下,作为总裁的赵合宇却以注册会计师身份审计新大地公司,严重违反“依法独立、公正执行业务”之原则,涉嫌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风险启示
       在媒体一片质疑声中,7月13日,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终止创业板造假上市第一股新大地发行上市申请审查。
       为何造假上市这一资本市场的毒瘤,一直都难以根除?一个原因是有巨大的利益诱惑;另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造假成本太低。去年12月,绿大地造假案判决结果让所有人大跌眼镜。法院认定,绿大地的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数额巨大”,“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罪很大,刑却轻,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如此低的造假成本,当然阻挡不了后来者前赴后继造假上市的步伐。
       除了造假成本低,监管不严也是不容忽视的。新大地IPO招股书,明显存在虚增利润、关联交易、财报造假等要害问题。怎么能一路过五关斩六将,于今年5月18日成功过会呢?从这个造假案例看,有两个部门都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是主承销商和保荐人,二是发审委。一些具有分析能力和财经专业知识的专家,只要认真读了报表,是不难发现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但主承销商南京证券的保荐人团队,却没有发现,更没有到上市公司去实地调研。而发审委员们看枯燥的报表,也没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才使新大地也一路绿灯过会。